白银T+D

白银T+D投资者什么情况下要支付超期费?

2013年08月27日

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

白银T+D投资者连续持有延期合约的时间超过上海黄金交易所公告期限,上海黄金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持仓情况对超期持仓加收超期费。上海黄金交易所根据市场状况设定和调整的超期持仓期限及不同期限的超期费率。

交易所对连续持有时间超过规定期限的持仓收取超期费,超期期限分为以下4档:

第一档:30个交易日(含)以上;

第二档:60个交易日(含)以上;

第三档:90个交易日(含)以上;

第四档:120个交易日(含)以上。

超期期限采用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如:某持仓连续持有时间为62个交易日,则适用于第二档;某持仓连续持有时间为95个交易日,则适用于第三档;以此类推。

超期费的计算公式为:

超期费=超期持仓量(手)x交易单位x当日结算价x超期费率

以上内容由领峰贵金属提供,只供参考用途,并不构成任何现货黄金操作建议或者现货白银操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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